加州旧车报废补贴,可获得1500美元。

1,500 美元奖励

您必须满足下面列出的所有资格要求才能参加。

收入要求

您的家庭总收入必须低于或等于联邦贫困线的 225%。

申请人要求

您必须是车辆的登记车主,并且车辆所有权证书是以您的名义签发的。

您的家庭总收入必须低于或等于联邦贫困线的 225%。

您不得以唯一车主身份退役另一辆车,或者在过去 12 个月内,您不得以共同车主身份退役两辆以上的车辆。

烟雾检查要求

如果您的车辆需要参加尾气排放检查计划 (Smog Check Program),则必须进行尾气排放检查。您的车辆可能通过或未通过检查。该检查必须在您申请车辆报废前的 180 天内进行。

注意:中止、手动模式和训练模式检查不符合此要求。

如果您的车辆不受烟雾检查计划的约束,则无需进行检查。

注册要求

如果您的车辆有报废证明,其登记标签必须是最新状态。

您的车辆必须是:

目前已在 DMV 注册,并持有有效且未过期的注册标签,或者已向 DMV 支付所有费用,并且注册标签未过期超过 120 天。

在当前注册到期日之前的连续两年内,已在 DMV 连续注册超过 120 天,且没有出现注册中断的情况。

或者

在过去两年中您的车辆:

必须主要在加利福尼亚州行驶,并且

未在加利福尼亚州以外注册。

为了满足此要求,您必须提供以下之一:
提供申请前连续两年加州保险覆盖证明。保险失效累计不得超过120天。

或者

申请前两个不同日历年度的发票。发票必须显示:

有效的汽车维修经销商 (ARD) 注册号码。

ARD 的名称和地址。

对您的车辆进行的维修或保养的描述。

维修或保养的日期。

您的车辆品牌、型号、年份和车辆识别号码 (VIN)。这些信息必须与您申请表上列出的车辆信息一致。

注意:合并发票和保险单据不能满足此要求。

您的车辆不得正在进行所有权转让。

您的车辆不得在加利福尼亚州进行初始注册或重新注册。

您的车辆不得注册于企业、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。

您的车辆不得被废弃。

您的车辆不得是加利福尼亚州正在进行重新登记(即残值保留)的全损车辆。

车辆要求

您的车辆必须是乘用车、卡车、SUV 或货车,且车辆总重量 (GVWR) 不超过 10,000 磅。

您的车辆必须通过 BAR 签约拆解商的检查。拆解商将验证您的车辆是否符合以下操作和设备要求:

您必须驾驶车辆前往 BAR 签约的拆解地点。

您的车辆发动机可以通过常规方式启动。您的车辆发动机无需使用启动液或外部增压电池即可启动。

您的车辆的驾驶性能不会受到车身、转向或悬架损坏的影响。

您的车辆可以依靠自身动力向前行驶至少 10 码。

您的车辆的内部踏板可以操作。

您的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所有门

引擎盖

仪表板

挡风玻璃

至少有一块侧窗玻璃

驾驶座

至少一个保险杠

排气系统

所有侧面和/或四分之一面板

一个车头灯

一个尾灯

一个刹车灯

您的车辆不得为零排放车辆。这包括纯电动汽车 (EV) 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(FCEV)。

申请地址:https://www.bar.ca.gov/ca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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