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,500 美元奖励
您必须满足下面列出的所有资格要求才能参加。
收入要求
您的家庭总收入必须低于或等于联邦贫困线的 225%。
申请人要求
您必须是车辆的登记车主,并且车辆所有权证书是以您的名义签发的。
您的家庭总收入必须低于或等于联邦贫困线的 225%。
您不得以唯一车主身份退役另一辆车,或者在过去 12 个月内,您不得以共同车主身份退役两辆以上的车辆。
烟雾检查要求
如果您的车辆需要参加尾气排放检查计划 (Smog Check Program),则必须进行尾气排放检查。您的车辆可能通过或未通过检查。该检查必须在您申请车辆报废前的 180 天内进行。
注意:中止、手动模式和训练模式检查不符合此要求。
如果您的车辆不受烟雾检查计划的约束,则无需进行检查。
注册要求
如果您的车辆有报废证明,其登记标签必须是最新状态。
您的车辆必须是:
目前已在 DMV 注册,并持有有效且未过期的注册标签,或者已向 DMV 支付所有费用,并且注册标签未过期超过 120 天。
和
在当前注册到期日之前的连续两年内,已在 DMV 连续注册超过 120 天,且没有出现注册中断的情况。
或者
在过去两年中您的车辆:
必须主要在加利福尼亚州行驶,并且
未在加利福尼亚州以外注册。
为了满足此要求,您必须提供以下之一:
提供申请前连续两年加州保险覆盖证明。保险失效累计不得超过120天。
或者
申请前两个不同日历年度的发票。发票必须显示:
有效的汽车维修经销商 (ARD) 注册号码。
ARD 的名称和地址。
对您的车辆进行的维修或保养的描述。
维修或保养的日期。
您的车辆品牌、型号、年份和车辆识别号码 (VIN)。这些信息必须与您申请表上列出的车辆信息一致。
注意:合并发票和保险单据不能满足此要求。
您的车辆不得正在进行所有权转让。
您的车辆不得在加利福尼亚州进行初始注册或重新注册。
您的车辆不得注册于企业、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。
您的车辆不得被废弃。
您的车辆不得是加利福尼亚州正在进行重新登记(即残值保留)的全损车辆。
车辆要求
您的车辆必须是乘用车、卡车、SUV 或货车,且车辆总重量 (GVWR) 不超过 10,000 磅。
您的车辆必须通过 BAR 签约拆解商的检查。拆解商将验证您的车辆是否符合以下操作和设备要求:
您必须驾驶车辆前往 BAR 签约的拆解地点。
您的车辆发动机可以通过常规方式启动。您的车辆发动机无需使用启动液或外部增压电池即可启动。
您的车辆的驾驶性能不会受到车身、转向或悬架损坏的影响。
您的车辆可以依靠自身动力向前行驶至少 10 码。
您的车辆的内部踏板可以操作。
您的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所有门
引擎盖
仪表板
挡风玻璃
至少有一块侧窗玻璃
驾驶座
至少一个保险杠
排气系统
所有侧面和/或四分之一面板
一个车头灯
一个尾灯
一个刹车灯
您的车辆不得为零排放车辆。这包括纯电动汽车 (EV) 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(FCEV)。
申请地址:https://www.bar.ca.gov/cap
电话:6265869231 免费上门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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